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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12-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聚焦总目标,统一全院检察人员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贯彻落实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完成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法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工作。

(五)负责应由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负责对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塔城地区人民检察院向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七)负责应由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负责应由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安置教育机构、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九)受理向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十)开展检察应用和理论研究工作。

(十一)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开展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开展本院检务督察工作。

(十三)开展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四)负责其他应当由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人员情况

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实有人数40人,其中:在职人员2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9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决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5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569.6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5.42万元,降低21.4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比2019年度人员减少2人(其中1人调出至县外、1人调出至农广校),日常办公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支出有所减少。本年支出569.6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3.72万元,降低22.3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比2019年度人员减少2人(其中1人调出至县外、1人调出至农广校),日常办公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支出有所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569.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9.65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56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6.99万元,占83.73%;项目支出92.66万元,占16.2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69.6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5.42万元,降低21.4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比2019年度人员减少2人(其中1人调出至县外、1人调出至农广校),日常办公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支出有所减少,因特殊原因,部分月数的社保单位部分减半。财政拨款支出569.6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3.72万元,降低22.3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比2019年度人员减少2人(其中1人调出至县外、1人调出至农广校),日常办公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支出有所减少,因特殊原因,部分月数的社保单位部分减半。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845.37万元,决算数569.6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2.6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人员减少2人(其中1人调出至县外、1人调出至农广校),因特殊原因,部分月数的社保单位部分减半。本单位日常办公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支出有所减少,相应决算收入减少;年初预算中包含上年度结转专项经费,年底未支付完毕,导致预决算差异大。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845.37万元,决算数569.6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2.6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人员减少2人(其中1人调出至县外、1人调出至农广校),因特殊原因,部分月数的社保单位部分减半。本单位日常办公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支出有所减少,相应决算支出减少;年初预算中包含上年度结转专项经费,年底未支付完毕,导致预决算差异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9.65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级科目公开其中:

2040401行政运行360.52万元;

204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5.95万元;

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33.48万元;

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1.50万元;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77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42万元;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7.91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2.13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32.25万元;

2299901其他支出1.7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6.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1.6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45.36万元,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4.04万元,比上年减少0.05万元,降低0.3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控制接待规模和次数,厉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06万元,占93.02%,比上年增加0.74万元,增长6.01%,主要原因是:2020年本单位支付上年未支付完毕的车辆维修保养费以及办案出差费、路巡次数增多等;公务接待费支出0.98万元,占6.98%,比上年减少0.80万元,降低44.9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控制接待规模和次数,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未安排预算。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办案业务产生的车辆燃油费、过路费、维修维护保养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公务接待费0.98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支付以前年度办案业务所产生的公务接待食宿费用。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251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14.04万元,决算数14.0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00%,主要原因是:1我单位控制接待规模和次数,厉行节约;(2)严格按照检察业务开支范围进行支付公车运行维护费,因此预决算差异率为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0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预算进行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13.06万元,决算数13.0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范围内进行支付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及加油费等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98万元,决算数0.9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控制接待规模和次数,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36万元,比上年减少39.13万元,降低46.3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比2019年度人员减少2人(其中1人调出至县外、1人调出至农广校),因特殊原因,部分月数的社保单位部分减半。今年严格控制日常办公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2500.00(平方米),价值651.37万元。车辆9辆,价值174.32万元,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办案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0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92.66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履行特定职责任务发生的办案相关支出,保障各类案件的正常办理,及时维修(护)各项办案设施,加强对各类人员的业务培训,购置各项办案履职的被装等;二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和部门预算有机结合。在年度预算编制时将上年度项目评价结果作为编报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对专项资金使用效果好的予以继续支持;对专项资金管理较好的做法予以宣传推广。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与上级部门沟通不畅;原因分析:个别工作在实际操作中与上级部门预期有不同结果,需要及时对接调整。二是绩效监控管理制度尚不健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完善,对绩效评价工作认识不够;原因分析:相关业务人员对绩效监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业务能力不强;三是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原因分析: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本项目采用专款专用,用于本项目的人员办公费。后续工作中,加强经费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反对盲目攀比和超前建设,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大力节俭开支。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此表为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此表为空表)

项目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检察院绩效考核奖金

主管部门

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41.46

41.46

39.95

10

96.36%

9.64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41.46

41.46

39.95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发放18名干警的2019年60%人民检察院绩效考核奖金 2、发放17名干警的2020年40%人民检察院绩效考核奖金

1、发放18名干警的2019年60%人民检察院绩效考核奖金 2、发放17名干警的2020年40%人民检察院绩效考核奖金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实际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指标值

完成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2019年发放绩效奖金人数

≥18人

18人

5

5


2020年发放绩效奖金人数

≥17人

17人

5

5


质量指标

绩效发放覆盖率

100%

100%

15

15


时效指标

绩效发放及时率

10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检察官发放绩效金额

16.8万元

16.8万元

5

5


司法辅助人员发放绩效金额

20.9万元

20.9万元

5

5


行政人员发放绩效金额

2.25万元

2.25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减轻干警经济负担

≥20%

20%

15

15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干警生活水平

≥20%

20%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发放绩效人员满意度

≥90%

100%

10

10


总分

100

99.64


项目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检察院(塔城地区检察分院高清会议改造项目)

主管部门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0

10

10

10

10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0

10

1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我单位进行高清会议改造,打造“智慧检察院”,助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2、购置硬件设备64台、软件设备11台 3、保障单位正常开展

1、我单位进行高清会议改造,打造“智慧检察院”,助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2、购置硬件设备64台、软件设备11台 3、保障单位正常开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实际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指标值

完成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硬件采购数量

≥64台

64台

10

10


软件采购数量

≥11台

11台

10

10


质量指标

采购验收合格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资金支付及时率

10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购置检务装备费

130万元

10万元

10

10

该工程合同价为130万元,已列入隐性债务,本年支付10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人民检察院业务正常开展

100%

100%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设备使用年限

≥3年

3年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使用设备人员满意度

≥90%

92.5%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3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人民检察院(关于侦查装备由分院统一安排购置)

主管部门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

3

3

10

10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3

3

3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设备采购数量≥51个,采购验收合格率100%,资金支付及时率100%,购置检务装备费≦31.38万元。 2、保障人民检察院业务正常开展。

1、设备采购数量≥51个,采购验收合格率100%,资金支付及时率100%,购置检务装备费≦31.38万元。 2、保障人民检察院业务正常开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实际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指标值

完成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装备购置数量

≥51个

51个

15

15


质量指标

采购验收合格率

100%

100%

15

15


时效指标

资金支付及时率

10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购置装备费

≦31.38万元

3万元

10

10

该工程合同价为31.38万元,已列入隐性债务,本年支付3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人民检察院业务正常开展

100%

100%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设备使用年限

5

5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使用设备人员满意度

≥90%

92.5%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4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人民检察院购买电子信息系统建设合同

主管部门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

3

3

10

10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3

3

3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装备购置数量≥50个,采购验收合格率100%,资金支付及时率100%,购置检务装备费98万元。 2、此项目引导地方检察院保障能力,有序推进检务工作开展。

1、装备购置数量≥50个,采购验收合格率100%,资金支付及时率100%,购置检务装备费98万元。 2、此项目引导地方检察院保障能力,有序推进检务工作开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实际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指标值

完成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装备购置数量

≥50

50

15

15


质量指标

采购验收合格率

100%

100%

15

15


时效指标

资金支付及时率

10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购置装备费

98万元

3万元

10

10

该工程合同价为98万元,已列入隐性债务,本年支付3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人民检察院业务正常开展

100%

100%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设备使用年限

5

5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使用设备人员满意度

≥90%

92.5%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塔地财预【2020】22号2020年上半年“访惠聚”驻村工作经费—检察院塔本乌拉森村

主管部门

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5

2.5

1.73

10

69.12%

6.9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5

2.5

1.73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为困难群众送信息、送温暖,慰问困难群众15户;

2、组织农牧民参加培训2场次

3、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庭院经济35户

1、为困难群众送信息、送温暖,慰问困难群众15户;

2、组织农牧民参加培训2场次

3、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庭院经济35户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实际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指标值

完成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慰问困难群众(户)

≥15

15

10

10


实用技能及培训(次)

1

1

5

5


乡村庭院建设(户)

≥35

35

5

5


质量指标

入户走访覆盖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访惠聚工作完成时间

202012月

202012月

5

5


成本指标

访惠聚经费

2.5万元

1.728万元

15

12.3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解决困难群众诉求

100%

100%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村民满意度

≥90%

100%

10

10


总分

100

94.2


项目6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塔地财行【2020】49号2020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政法委司法救助资金

主管部门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

2

1.5

10

75%

7.5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

2

1.5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全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数2件 2、保障司法救助金正常发放

1、全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数2件 2、保障司法救助金正常发放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实际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指标值

完成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数

2

2

10

10


执行行动次数

2

2

10

10


质量指标

案件结案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资金支付及时率

10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司法救助资金

2万元

1.5万元

10

9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人民检察院业务正常开展

100%

100%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当事人满意度

≥90%

100%

10

10


总分

100

96.5


项目7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塔地财行【2019】18号2019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院办案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2.13564

22.13564

22.14

10

10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2.13564

22.13564

22.14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全年办理案件数198件 2、保障人民检察院业务正常开展 3、保障案件正常进行

1、全年办理案件数198件 2、保障人民检察院业务正常开展 3、保障案件正常进行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实际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指标值

完成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理案件数

143

143

10

10


执行行动次数

145

145

10

10


质量指标

有罪判决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案件办理时限

≤3个月

3个月

10

10


成本指标

办案费

22.13564万元

22.13564万元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人民检察院业务正常开展

100%

100%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办案人员满意度

≥90%

100%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8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塔地财行【2018】42号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院办案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1

11

10.69

10

97.14%

9.71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1

11

10.69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全年办理案件数198件 2、保障人民检察院业务正常开展 3、保障案件正常进行

1、全年办理案件数198件 2、保障人民检察院业务正常开展 3、保障案件正常进行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实际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指标值

完成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理案件数

143

143

10

10


执行行动次数

145

145

10

10


质量指标

有罪判决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案件办理时限

≤3个月

3个月

10

10


成本指标

办案费

11万元

10.685312万元

10

8.98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人民检察院业务正常开展

100%

100%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办案人员满意度

≥90%

100%

10

10


总分

100

98.7


项目9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塔地财行【2017】62号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院】

主管部门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63697

2.63697

0.66

10

25.1%

2.51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63697

2.63697

0.66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全年办理案件数198件 2、保障人民检察院业务正常开展 3、保障案件正常进行

1、全年办理案件数198件 2、保障人民检察院业务正常开展 3、保障案件正常进行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实际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指标值

完成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理案件数

143

143

10

10


执行行动次数

145

145

10

10


质量指标

有罪判决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案件办理时限

≤3个月

3个月

10

10


成本指标

办案费

2.63697万元

0.662万元

10

8.98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人民检察院业务正常开展

100%

100%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办案人员满意度

≥90%

100%

10

10


总分

100

91.5


2020年度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决算公开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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