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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司法救助情暖人心,用一流检察服务彰显检察情怀
时间:2020-12-25  作者:刘峰  新闻来源:  【字号: | |

让司法救助情暖人心,用一流检察服务彰显检察情怀

为传递检察温情,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的宗旨,1225日,和布克赛尔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分别为遭受刑事犯罪侵害的三名司法救助申请人马某、玛某、达某发放国家救助金共计14.5万元,以实际行动彰显检察情怀。

   

马某系未成年,为我院办理的一起猥亵案中受害人。经与本院刑检部对接,与其家人联系,了解到此案件的发生对其造成较大心理障碍,马某在案发前是一名阳光男孩,如今变得沉默寡言。家中想带其进行心理疏导治疗,由于经济困难却无能为力。经受理审查,认为符合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条件。与其亲属联系,告诉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收到材料后,经审查逐级上报,为其申请到1万元司法救助金。

玛某未成年,本应在父母的关心呵护下健康成长,2018年年底的一场车祸中,让年幼的她永远失去了父母。玛某现由年迈的外婆抚养,其外婆没有经济收入,承担起抚养玛某的监护义务后生活更为困难。我院得知此事后,经受理审查,认为符合未成年司法救助条件。我院经逐级上报,为其申请到7.5万元司法救助金,缓解了司法救助申请人的基本生活困难。

     

据了解,达某是一位七旬老人,达某身患多种慢性病,常年拄着双拐,行动极为不便。老伴、长子去世多年,儿媳弃女而去,孙女从三岁开始由达某抚养至今。近年来,达某与次子阿某、孙女共同居住生活,以次子阿某务工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天有不测风云,阿某于2019年在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中被害,被告人无赔偿能力,未对达某进行任何赔偿,对于达某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经受理审查,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逐级上报,帮助其申请到司法救助金6万元。在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上,参加仪式的申请人亲属们热泪盈眶,对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和各界各部门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同时表示自身将树立生活信心,认真做好未成年子女监护工作,让孩子们认真学习,自强自立。

   

此次救助金的发放仪式即是一次救助资金发放会,也是一次政策宣传会,借此机会让救助对象进一步了解司法救助政策,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司法救助工作、关心支持司法救助工作,大家齐心协力,同舟共济,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应救尽救,将党和国家的温暖传递到每一个救助对象。同时希望救助对象能珍惜领取到的司法救助资金,统筹规划,合理利用,勤俭创业,把资金用在刀刃上,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作用,解决好学习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下一步,我院将以这次司法救助金发放活动为契机,按照上级院要求,全面扩大救助规模,推动主动救助意识,从坐等送案向上门问案转变,强化服务意识,实现主动关怀,做到应救尽救,能救尽救。同时,进一步扩展检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将司法救助与未成年人保护、精准扶贫相融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期待,为法制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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